吴鹏飞:
建议授权检察机关试点行政执法监督
2015年03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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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13日讯(特派记者 马云云) 13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全体会上,针对目前行政执法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
  吴鹏飞表示,当前我国行政执法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群众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呼声也比较强烈,但目前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是依法查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范围相对较窄。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吴鹏飞说,这一司法改革的目标需要得到法律的授权,在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程序授权检察机关进行试点工作是可行的做法,可以为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法律监督的实践、探索提供依据,确保此项改革依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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