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6月30日前要提交年报
2015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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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强制年检”改为“企业自主年报”的第一年,省工商局提醒企业,请抓紧于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报送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否则,小心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省工商局有关人员介绍,年检制度改革后,将从之前的企业“提交书式材料”变为“全程电子报告”,年度报告可以全部在网上操作,无需纸质材料。工商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已从“事前依法规范”变为“事后抽查监督”。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类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条例》规定,企业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本报记者 马绍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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