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天桥试点街道综合执法
执法人员管理将实行红黄牌警示制度
2015年05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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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执法人员对街头的烧烤摊进行取缔(资料片)。   本报记者 赵伟 摄
     4月30日,济南市法制办主任王新民到12345接听市民来电,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执法人员管理、解决部门推诿扯皮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本报记者 刘雅菲   
  乡镇街道综合执法
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

  据王新民介绍,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服务工作的内容主要是行政执法巡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提请行政处罚权、违法行为改正督查权。
  在执法的过程中,探索建立上下联动快速处置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委托下放的事项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属于受委托执法事项的,及时巡查发现、劝说教育和纠正制止;超出委托执法权限的,根据委托协议书约定,立即或12小时内移送告知县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县政府有关执法部门立即或1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将处罚结果反馈给乡镇,由乡镇对违法行为改正进行督查。
  这一综合执法形式已经在商河县进行了一段时间的试点,“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王新民说,从效果上来看,主要是执法效率显著提高,有效解决了以往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看得见的管不着”和“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
  据王新民介绍,今年济南将在历下区和天桥区各选一两个街道办展开综合执法试点,条件成熟时全面推广;积极探索在县(市)区级政府分领域设立统一的综合执法机构,为整合执法队伍、推进综合执法做好准备。
加强执法人员动态管理
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

  如何对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也是市民关注的热点。对此,王新民表示,在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基础上,济南将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去年开展在岗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消除临时工(合同工)违规执法现象。今年,济南市制定了《济南市执法人员履职行为监督管理办法》,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机制,5月1日起这个规定将正式实施。
  此外,去年济南市法制办对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24个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审定,细化标准8256条,对行政处罚事项及裁量标准、处罚幅度、罚种进行完善,进一步约束执法人员行为,减少处罚随意性。
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
解决推诿扯皮问题

  现在,济南市民遇到问题已经习惯了拨打12345寻求帮助,可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行政执法机构之间会产生执法争议,甚至是推诿扯皮。
  为解决这一类问题,落实行政执法管理责任,市热线办与市法制办联合印发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热线办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行政执法机构之间执法争议事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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