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坐上校车随车人员家长义务还不少
2016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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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学期马上就要开始了。为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山东省制定了《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并将于3月1日起实施。学生们乘坐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和家长应该履行哪些义务您知道吗?
  随车照管人员应维护学生上下车秩序;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后驾驶、不按照规定线路行驶、违反操作规定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清点学生上车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打闹等危险行为;
  清点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下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义务,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生上学时上车前和放学时下车后的安全。
  鼓励学生监护人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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