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春季植树造林工作全面推开
新发展百亩以上特色经济林每亩补助300元
2016年03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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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3月21日讯(记者 袁文卿) 记者从菏泽市林业局获悉,菏泽市春季植树造林工作全面推开。截至3月18日,全市已完成造林15.24万亩,其中高效经济林7.53万亩,新建农田林网210公里。
  据悉,菏泽市2016年林业工作以特色经济林、绿化模范乡镇(办事处)村(居)、绿化模范单位创建为重点,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实行大户承包、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
  菏泽市委、市政府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并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决定》、《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创建生态绿化模范乡镇(办事处)村(居)、绿化模范单位的意见》。
  进入2016年以来,曹县已流转土地1.5万亩,重点栽植黄桃、核桃、苹果;定陶已流转土地1.2万亩,重点发展桃、核桃、大樱桃等;成武县九女集镇流转土地1.4万亩,重点发展文冠果;单县已流转土地1.6万亩发展特色经济林,1000亩以上基地3处,500亩以上基地8处,100亩以上基地20处;牡丹区已栽植特色经济林1.13万亩,完成任务的113%,高庄镇完成造林6000亩,主要是梨、枣、葡萄、绿化苗木等;安兴镇新建2000亩高标准海棠示范园;李村镇有17个扶贫村,其中12个村重点发展特色经济林,每个村平均栽植300亩。
  在政策扶持方面,菏泽市委市政府对新发展100亩以上的特色经济林每亩补助300元,连补三年;对市级绿化模范乡镇(办事处)、市级绿化模范村(居)、市级绿化模范单位分别补助10万元、5万元、2万元。
  定陶县、单县对新发展成方连片100亩以上的特色经济林基地,经验收合格后,除市财政补助外,县财政每亩再补助300元。对创建达标的每个县级生态绿化模范乡镇(办)、县级绿化模范村(居)、县级绿化模范单位,县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1.5万元、1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郓城县拿出590万元对新发展特色经济林、绿化创建工作给予造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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