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时撞伤人,泰城每月十几起
停车下人时司机多留心后面,骑车人也别见缝就钻
2016年03月2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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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泰城接连发生两起机动车路边开门撞倒电动车事件,造成电动车骑车人受伤。记者了解到,因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城区每月都有十多起,学校周边、两车道路段最容易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司机可能承担主要责任,开门人负次要责任。非机动车行驶到机动车道发生事故的,也要自担部分次要责任。
本报首席记者 赵兴超
开车门撞伤人频发 一天就有两起
20日,灵山大街和东湖路发生两起交通事故,都是开车门撞倒电动车骑车人。其中,一名受伤较重的老人正在医院救治,另外一起事故中,本就骨折打着石膏的孩子再次受伤。
20日下午,在东湖路花园银座北面222号门头前,一辆小货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司机下车打开车门瞬间,撞倒一辆电动车。电动车上女子和一名孩子摔倒,孩子还打着石膏。孩子摔倒后,身上又有轻微摔伤擦伤。货车司机说,只是临时停靠几分钟,卸下货就走,开门时着急没看到后面。
交警城东大队事故中队勘察现场,确定开门人也就是货车司机全责,承担受伤电动车两人的全部治疗费用。孩子本身就骨折打着石膏,又被撞了一次。
而20日上午,灵山大街和南关大街的事故,导致电动车骑车妇女受伤严重。出事车辆为出租车,由于路边非机动道上停着一辆轿车,出租车停在了机动车道。车上乘客开了门,撞倒电动车。电动车上60多岁的妇女头部撞到路边白色轿车车尾,头部流血严重。记者从医院获悉,女子除头部受伤有淤血外,还有肋骨骨折和其他伤情,已从急诊科转往重症监护室。
泰城每月十多起 学校周边易“中招”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开车门伤人的事件,几乎每月都能接到十多起报警,没有造成人员较严重受伤不构成交通事故或私下协商解决的,更是比报警的还要多出几倍。
21日中午,交警城东大队民警在唐王街东岳中学南门外,一口气劝阻了三四十名在路边停着电动车等学生放学的家长。民警说,唐王街等只有两车道的道路,最容易因为路边停车,导致开车门伤人。之前处理过的一些类似事故,都是路边有违规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停靠下人的机动车不得不占道停车,后方驶来的非机动车左右都有车,躲闪车门避让路边停车时就发生事故。
民警表示,避免开门伤人事故发生,最主要的还是要依靠停车司机规范停车习惯,特别是出租车,要在可以临时停靠的路段停车,停车前替乘客观察好后方情况。否则即使不是司机开门伤了人,司机也要承担主要责任,心里再委屈也不能免责。
一起事故牵连四方,引网友热议
因为机动车开门,导致非机动车骑车人摔倒受伤,到底谁应该负责?事件发生后,有多位读者参与本报话题讨论中。
在本报微信话题讨论中,许多读者对责任划分有自己的看法。
网友“兰陵笑笑生”:应该让出租车负责。
网友“石韵”:出租车和白色轿车都有责任。
网友“一天”:电动车在事故里也有一定的责任,速度要再慢点不至于撞这么狠。
网友“小石头”:如果电动车挤上机动车道,也应该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
网友“一朵小花”:道路标志线必须标明,重罚违章者。
20日,记者从交警城东大队了解到,灵山大街6旬老人被车门撞倒的事故,被撞老人还在医院救治。后续需要等伤者情况稳定、做车辆检验等,才能确认责任划分。由于电动车骑车人受伤较重,案件还需要病情稳定,可能要进行伤情鉴定。这起事故中,包括出租车司机、开门乘客、电动车骑车人、路边违法停放车辆司机在内,都与事故发生有关系。如果最终形成法律诉讼,可能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东湖路交通事故较为简单,被撞人受伤较轻,开门人就是司机,责任由该司机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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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警方、法院等部门以往类似案例中了解到,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致人受伤或死亡的,大多数案例主要责任方是停车司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不同案例的不同情况,违法停车方、电动车方、开门方和停车司机,都可能划分相应责任。
一般来说,通过法律程序,停车司机最终承担六七成以上主要责任,开门人负一两成次要责任,电动车骑车人、违规停车方承担一两成左右的次要责任。
关于责任的认定及划分,需要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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