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察暗访相结合,对“黑出租”露头就打
2016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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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慧松

  近日,《齐鲁晚报》报道明湖西路天桥南路口有“黑出租”,民警及时对其拦截,并移交交通局做进一步处理。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出租车上路营运要办理严格的手续,司机也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而有人堂而皇之地开着“黑出租”揽活,无非是受经济利益驱使,想浑水摸鱼。“黑出租”成本很低,除掉油钱,剩下的几乎都是纯利润,利益空间可想而知。
  这种行为不仅搅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正规出租车的合法利益,更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类车辆往往没有上保险,在马路上又时常无视交规,横冲直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乘客受到伤害,司机可能会溜之大吉。另外,还有一些“李鬼”司机有宰客之类的行为,乘客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黑出租”有一定的隐蔽性,职能部门一两次集中行动未必能“斩尽杀绝”,而且“黑出租”本小利大,即便被查处,或许等这阵风一过,又会重出江湖。因此在这一问题上,集中整治固然重要,日常监管更为关键。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对“黑出租”露头就打。将明察和暗访相结合,针对“黑出租”掩人耳目,习惯“昼伏夜出”的情况,在夜间尤其要加强巡查,并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进行打击。与此同时,要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除了鼓励出租车司机积极举报外,还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公布查询和举报电话,让群众知道该如何识别出租车是否正规。而作为普通乘客,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现车辆可疑,不妨打个电话求证一下。
  在查处“黑出租”后,职能部门要严惩“李鬼”司机,不仅要有经济上的重罚,倘若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还要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顺藤摸瓜,对“黑出租”违规进入营运市场的各个环节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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