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示范幼儿园再添40所
教师待遇将适当提高
2016年05月0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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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5月8日讯(记者 王明婧) 近日,省级示范性幼儿园验收专家评估组对德州市申报的40所幼儿园进行了评估验收,通过随机抽取等形式,对7个县市17所幼儿园进行重点抽查验收,最终40所幼儿园全部通过省级示范性幼儿园验收。
201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学前教育列入为民办实事之一,先后实施第一、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强有力的幼儿园建设,基本建立起“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从验收情况来看,全市乡镇幼儿园重视程度高,在园舍设施的建设、内部设施设备、教师队伍、教育教学及管理方面等方面标准较高。所有抽检的幼儿园全部实现了楼房化,面积均能达到或超过使用要求,各种功能用室齐全。不少县市区出台了扶持和奖励政策,使幼儿园内部设施达到或高于省级配备标准,能够满足教学和活动的需要。幼儿园均达到“两教一保”,有编制的公办教师平均占到半数以上,满足教学需要。
各幼儿园完善了管理制度和考核体系,注重同社区特别是家长的联系与沟通,提高了办园声誉。同时,幼儿园加强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园本课程建设,贴近乡镇幼儿园在农村的发展实际,涌现出不少区域示范的典型园所。
此前,德州市共有23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本次通过验收后,全市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63所。评估过程中发现,部分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工资待遇较低等问题。下一步,幼儿园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每年招考公办幼儿教师,适当提高部分教师的工资待遇,办齐社会保险,提高幼儿教师待遇。此外,将继续加强课程意识等内涵发展,不断提升办园水平,解决入园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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