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万买70万卖,政府回购太任性
2016年05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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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圣祥

  1400万元回购的设备只拍出70万元!近日,武汉市武昌区整治非法码头,决定对13个非法码头、9个砂场、4个渣土场进行全部取缔和清理。通过测量、评估和审计,对9家民营非法砂场老板共补偿1200万元。由于砂场老板的趸船无法迁移,政府出资花1400万元回购了19艘趸船和7个浮吊。考虑这些趸船无法迁移,也无法使用,还要雇人看管,政府于是公开拍卖,起拍价是67万元,最终以70万元成交。(5月22日《工人日报》)
  左手1400万元买进,右手70万元卖出,再家大业大,也经不起这么折腾。这桩“买卖”亏得这么惨,到底是因为缺少买卖经验,还是因为利益输送,暂且不得而知,但至少说明官员“做生意”的确很低效。
  在相关报道中,这些民营砂场被冠以“非法”之名,因“国家及省市文件精神”而必须取缔。这里需要厘清的是,这些砂场真的非法吗?如果非法,为何之前一直未被严格执法?如果非法,又为何会有补偿?比如强拆违建,是没有补偿的。最搞不明白的是,1200万元到底补偿的是什么,为什么还要额外高价回购趸船和设备?如果说1200万元补偿是明补,1400万元回购是否暗补?
  公众对于悬殊的价差很愤怒,可事实上这价差很可能只是突破既定政策的“变通做法”,目的是要让江滩整治的规定任务在很短的时间内高效完成。换言之,江滩整治在官员政绩簿上的高效,是以撒钱作为代价的。如果是正常的执法行为,那么在1200万元补偿之外,这些趸船和设备根本不该由政府部门来回购。相反,那是砂场老板的私人财产,如何处置以及能卖多少钱都是其私事,没必要由政府部门买了然后再卖。
  政府部门自身用不着也无法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趸船和设备,居然也能成为政府回购的标的!相比1300多万元瞬间消失的价差,这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其本质是政府回购的滥用。笔者很想知道,当地回购这批趸船和设备的依据是什么?一句“砂场老板的趸船无法迁移”可以成为政府回购的理由吗?如果这个理由成立,市场上有问题的商品、卖不掉的商品,是否都该由政府部门包圆儿?
  所以,真问题不是1300多万元在一进一出之间打了水漂,而是政府回购因缺少约束而被严重滥用,甚至已经成了一个筐,想达成什么政绩目标,都可以往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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