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脚废料加入硫酸提炼酸化油
产生的强酸水偷排至乡镇河沟,4男子因污染环境获刑
2016年07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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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酸化油厂产生的强酸污水。
  
  本报7月13日讯(记者 徐艳) 以油脚废料为原料,加入硫酸提炼酸化油,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强酸污水趁夜间肆意倾倒至乡镇河沟内,严重污染了周边水土环境。最终,4名男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还被评为“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十起典型案例”之一。
  7月13日,日照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支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此案中的4名嫌疑人分工明确,河北籍的袁某、梁某负责提炼酸化油,而日照本地人丁某和袁某某则负责倾倒污水。
  2014年5月份的某天晚上,日照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村口的河内倾倒污水,味道刺鼻。接到报警后,日照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查支队民警立即会同环保部门赶赴岚山区某镇现场并着手调查。
  “河内的水已经呈现黑色,并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令人有头晕、头痛的症状。经过取样化验确定这些污水是具有强污染的强酸水。”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被倾倒污水的小河流经多个村庄,多名村民都反映倾倒污水的为一辆大型油罐车。
  根据村民反映的情况,民警调取了周边监控,最终锁定了油罐车的行踪,成功找到了污水产生的源头。
  “生产污水的厂房坐落在五莲县某村一个土坡上,虽然地处偏僻,但离村口也仅有2-3里的距离。由于污染严重,厂房周边的杨树都已经枯萎死掉。”民警说,当他们进入厂房后,厂房内的环境更是让人喘不过气来。“一个圆形的大池子内装满了乌黑的水,散发着刺鼻的气味,池子不远处一辆油罐车停在那里,旁边还有一个替换下来的脏兮兮的罐子。”
  证据确凿,民警当场将袁某等4名嫌疑人抓获。嫌疑人承认,2014年起,在五莲县某村租住厂房后开始以油脚废料为原料,加入硫酸提炼酸化油,并将强酸污水拉至岚山某村河沟倾倒。
  废酸为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严重污染水土环境。2015年6月份,袁某等四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分别判处1-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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