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公证处为伤残军人遗属提供法律援助
2016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10月18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赫霄 邹东亮) 7月23日,莘县十八里铺镇宁堂村的张某来到我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经了解,张某的丈夫宁某于今年的4月份因病在聊城市人民医院医治无效身亡,宁某和妻子张某共生育两个孩子,女儿刚年满4岁,儿子刚满一岁,宁某的死亡让这个本来经济不宽裕的小家庭雪上加霜。宁某是一名退役军人,在部队因公致残,被评为伤残军人,根据相关规定,民政部门可以给予两个孩子办理遗属补助,但因宁某的小儿子至今尚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没有户口无法办理。张某去莘县妇幼保健院办理医学出生证明,因今年的医学出生证明已经用完,暂不能办理;公安局没有医学出生证明就无法办理户口,民政局也无法办理遗属补助。正愁眉不展的时候,民政局的同志想到了公证处,让其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根据经过公证处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民政局就能给孩子办理遗属补助。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证员考虑到张某的实际困难,与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认真实地调查取证,核实案情后快速高效地为其办理了亲属关系公证,并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免除了相关公证费用。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