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安全管理部员工王进、贾运动在公司多次要求其按时上班的情况下,仍无故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特决定与以上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请上述两人到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未回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的,公司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泛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二O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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