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细则已出,外地人购房还得再等等
2017年0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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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月18日讯(记者 唐园园) 17日,济南市建委发布《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解限购后买房的各种疑问。18日记者了解到,尽管限购细则已经出台,但由于各部门仍处于联网调试阶段,仍暂停执行限购细则,执行日期尚不明确,外地人买房还得再等等。
  相比于上次最严限购令出台后的慌张嘈杂,18日上午,济南房产交易大厅略显平静。过来办理业务的人员并不太多,咨询台处也不用排长队。且当日过来办理业务的,主要以符合购房条件的本地市民为主。
  “我的户口是外地的,首套房,现在有买房资格吗,需要什么证明?”外地来济打工的小王咨询。上次限购政策出台之前,她刚交了一套二手房的首付,这段时间她一直在等限购细则的出台,想要把买房程序走下去。
  “虽然限购细则出台,但今天还是暂停执行细则。”房产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解释,具体什么时候开始还不清楚。工作人员称,目前在济南的外地户口市民可以提供地税局开具的个税证明,由房管局受理后,再由房管局依次向地税部门核实。
  虽然人社部门可以开具相关的证明,但是房管局的外网却不能核查社保缴费的证明。目前各部门仍在进行连接端口的调试,暂时无法为符合条件的外地购房者办理网签。何时能办理,还要等待通知。
  根据细则规定,外地人购房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连续24个月以上(含24个月)在本市市区及三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市民在购买新房时,提交限购查询申请是由房产开发企业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购房人委托,携带购房人相关资料,到济南市房屋档案馆申请核实购房家庭住房情况。
  济南市房屋档案馆要通过建委、房管、国土、公安、民政、人社部门提供的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购房人相关信息后,将核实结果在系统中进行反馈。购房人相关资料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由济南市房屋档案馆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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