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科级干部贪污、受贿获刑
2017年01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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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18日讯(实习生 胡泉) 近日,淄博市检察机关公布一批涉嫌职务犯罪及其他案件信息。
  临淄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于晓兵(于小兵)(乡科级正职)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于晓兵犯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张凯涉嫌盗窃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张凯犯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刘风国涉嫌盗窃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刘风国犯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路军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路军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八个月;王海龙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海龙犯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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