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首次执行网络司法拍卖
泰山区法院委托拍卖公司,轿车起拍价7万8、成交价9万5
2017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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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3月12日讯(记者 薛瑞 通讯员 石兆慧) 3月8日上午,泰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公司,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成功拍出一辆被执行车辆。这也是新的网络司法拍卖规定施行后,泰安首起网络司法拍卖案例。 
  此次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的,是一辆鲁J牌号小型轿车,泰山区法院通过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扩大宣传范围,吸引了泰安、枣庄、济宁等地的竞买人参与拍卖。拍卖自3月7日9时起至8日9时结束,在二十四小时竞价时间内,该拍品从起拍价7.8万元,经过三十轮激烈竞价,最终以9.5万元成交,溢价率21%,成功拍出。 
  据了解,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法院拍卖全部实行网络拍卖。但目前,由于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与最高院指定的五大网拍平台尚未对接,不能进行直接网络拍卖。 
  为不影响执行工作,尽快实现拍卖财产价值最大化,泰山区法院探索实行委托拍卖公司进行网络拍卖的工作模式。同时,制定新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竞买规则、竞买协议、操作规程等制度规则,严格委托拍卖公司和竞买人资格审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网络拍卖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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