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泰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山区管理部按照全省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在东湖公园开展“住房公积金·圆您安居梦”主题宣传活动,现场为泰城市民解答关于公积金的系列咨询。
为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政策的宣传,增进职工对本市住房公积金各项惠民新政的了解,泰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泰山区管理部于22日在东湖公园开展以“住房公积金·圆您安居梦”主题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现场为广大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在现场,有市民对公积金缴存的意义还比较模糊,管理部工作人员就给以耐心详细的解释。“关于缴存住房公积金好处有以下几点,首先缴存越多,收益越大,再者就是公积金存款利息不纳所得税,并且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低,还有一点就是公积金返还有保障且能继承。”该工作人员说。
此外,现场问及最多的就是关于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的问题。泰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主任杨多慧表示,关于公积金的缴存,自2014年1月1日起,泰安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调整为12%,职工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不仅包括日常人们熟知的退休、购房贷款、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等,此外如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住房被征收,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支付子女大学(含研究生、留学生)学杂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都可以提交相关材料提取公积金。
职工按规定正常缴存公积金,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可登陆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个人缴存、贷款信息,并阅读了解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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