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单位创城不力将被撤销称号
2017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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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4日讯(记者 李榕) 5月12日,全市推进文明单位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召开。会上,记者了解到,德州将加大对文明单位的管理力度,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如果有单位不重视、相关任务落实不到位,将被取消文明单位申报资格;如果已是文明单位的话,还将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德州坚持把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取得丰硕成果。目前,共有市级文明单位549个,省级文明单位388个,全国文明单位9个。
  但同时,在文明单位创建中仍存在工作标准低等薄弱环节,为不断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德州将制定出台《文明单位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对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健全完善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比如聘请第三方每年对市级以上文明单位进行现场考评,对工作落后、得分偏低的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对问题严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单位要坚决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同时,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分谁负责”的要求,对创城工作不重视、创城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在年底考核检查中实行“一票否决”制,撤销其文明单位称号并取消申报资格。
  此外,针对前期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将加大整改力度,并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马上制定具体措施予以落实。其中,在公共秩序整治方面,要求交警支队等单位加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对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车容车貌、行车秩序的监督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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