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倒插门”,也得养爹妈
继承、赡养等问题难住老人,维权大篷车每周末提供公益服务
2017年06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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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倩     

没有遗嘱
老人遗愿难实现

  近日,今年70岁的李大爷来到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寻求律师的帮助。据李大爷介绍,其父亲在李大爷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于去年5月份去世,母亲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一笔存款,李大爷认为他是唯一的继承人,就很自然地接受了母亲留下的所有遗产。可是就在一个月前,李大爷的外甥找到李大爷要求继承外婆一半的遗产。原来李大爷还有一个妹妹李某,只是李某在十年前就因病去世了,李某只有一个孩子,也就是李大爷的外甥,李大爷对外甥这突如其来的“索要遗产事件”实在摸不着头脑,妹妹明明早就去世了,而且长期以来也都是自己在照顾母亲,母亲生前也一直说将来遗产都留给自己,自己应该是唯一的继承人,外甥到底有权分割母亲留下的遗产吗?李大爷带着这些困惑找到周慧群律师,请求律师提供帮助。
  据周慧群律师解答,李大爷的妹妹李某先于母亲去世,且生前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虽然母亲曾说过“百年”之后遗产留给李大爷继承,但并没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李大爷的外甥对外婆的遗产就享有代位继承权,与李大爷同为继承人共同继承母亲的遗产。同时,考虑到李大爷对母亲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在遗产分割时可以适当的多分。“如果有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本案中的李大爷就可以避免这场纠纷,李大爷母亲的遗愿也能顺利实现了。”周慧群律师提醒。
放弃继承
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继承和赡养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关系呢?近日,同是老年人的李大爷向周慧群律师求助,原来,李大爷夫妇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结婚后和李大爷夫妇生活,小儿子结婚时“倒插门”,并与父母签订协议:不要父母彩礼,不继承父母遗产,今后也不赡养双亲。
  后来,李大爷年老多病且失去劳动能力,加之老伴病情加重住进医院,生活更是苦不堪言。由于大儿子的经济收入不高,也无法承受昂贵的医疗费用。李大爷找到小儿子,要求他尽些赡养义务,并负担部分治疗费用,但被小儿子以签订协议为由拒绝。
  周慧群律师分析,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得附任何条件,更不能拒绝。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放弃赡养父母的义务,也不得以父母早年未对子女尽抚养义务为由,拒绝赡养父母。
  在李大爷家中,小儿子以不要财物和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违反了法律规定,与父母签订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属无效协议。小儿子必须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并承担医疗费用。

  放弃继承,是否就可以不赡养老人?外甥也有继承权?……记者从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了解到,事务所免费为济南市100位贫困老年人维权打官司公益活动启动以来,前来求助的老年人还真不少。本报记者选取了几起经典案例,分类别为老年人提个醒,希望大家能运用好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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