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通知书下了150余份
这30个工程“不安全”被通报
2017年06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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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工程存在安全隐患(资料图)。
     本报济宁6月20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王强) 6月7日至12日,全市住建部门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情况第二次大检查。日前,济宁市住建局对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批处罚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30个工程因存在安全隐患被通报罚款。
  早在6月9日,济宁市住建局通报了全市建筑工地首批大检查情况,有27家建筑工地被处罚、4家暂停施工。此次检查,共检查在建工程施工项目236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50余份,提出隐患问题867条。
  这些被处罚的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有多种。有的是停工限期整改的隐患未按要求整改完成,有的项目施工用电不规范等问题,如经开区新河便民商业广场工程、兖州区春都华府一标段工程等。还有的存在临边防护不到位问题,如兖州区文化路小学新建项目(教学楼)工程、泗水县龙城棕榈泉项目、嘉祥县张西社区等。
  同时,还有微山县三个建筑工地因存在较多安全隐患,被纳入重点监管项目,实施红色监管。其中,微山县城市广场东区工程项目经理、总监长期不在施工现场;微山县微湖佳苑工程未按照建管处安监站6月2日下发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内容及时进行整改、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且在检查中又发现新的安全隐患;微山县两城镇盛世花园工程施工现场存在模板支撑不规范、施工用电未按“TN-S”设置等。
  对存在问题的30个工程,济宁市均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5万元。各县市区以及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处罚情况是:汶上县处罚1个工程10万元,高新区处罚3个工程共9万元,太白湖新区处罚3个工程共3万元,兖州区拟处罚3个工程共3万元,微山县拟处罚6个工程共3万元,泗水县处罚3个工程共1.5万元,经开区处罚3个工程共1.5万元,鱼台县处罚3个工程共1.5万元,梁山县处罚3个工程共1.5万元,嘉祥县处罚2个工程共1万元。任城区、邹城市、曲阜市、金乡县未进行处罚。

  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名单

高新区柳行农贸市场工程
高新区济东小学改扩建工程
高新区东方文博城项目
太白湖新区游客服务中心工程
太白湖新区鸿顺·运河金街工程
太白湖新区石桥镇镇驻地街道改造工程
经开区新河便民商业广场工程
经开区疃里镇第三中学工程
经开区英才苑工程
兖州区春都华府一标段工程
兖州区天仙嘉苑C5#楼工程
兖州区文化路小学新建项目(教学楼)工程
泗水县迁址新建泗水妇幼保健院项目
泗水县龙城棕榈泉项目
泗水县子路中学项目
微山县高楼乡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微山县赵庙镇中心小学
微山县南阳镇供电所建设工程
微山县城市广场东区工程
微山县微湖佳苑工程
微山县两城镇盛世花园工程
鱼台县张黄望湖嘉苑工程
鱼台县运河城综合体项目
鱼台县运河北区一标项目
嘉祥县博悦城小区
嘉祥县张西社区
汶上县利客来三期工程
梁山县第二中学大班额项目
梁山县龙城名都项目
梁山县伦达广场住宅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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