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2017年06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月20日讯(记者 隋忠伟 通讯员 卢小璇) 6月20日上午,一起由五莲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职务侵占案,在五莲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传忠出庭支持公诉,并监督审判活动。
  本案中,被告人丁某在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利用担任山东省创华轮胎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轮胎自行销售给他人,并把所得款项累计384665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2017年6月7日,该案由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向五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传忠出庭支持公诉,并监督审判活动。检察长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审查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履行入额检察官职责,这在全市尚属首次。当天,担任审判长的是五莲县人民法院院长韩涛,这也是“两长”首次同庭履职。
  法庭上,武传忠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案件相关证据并质证,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逻辑缜密,应变自如,结合法理、证据及司法人文关怀,向法庭阐述本案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及量刑建议,并对被告人丁某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被告人丁某当庭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悉,在五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为主体的领导干部以员额检察官身份靠到一线办案已成为新常态。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