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3日讯(记者 王小蒙) 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授予15个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其中,山东省济南、青岛、潍坊、烟台和威海五市,成为首批获此荣誉称号的城市。
据了解,经省级层面初评推荐和国家层面的公示评议,并报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审议同意,国务院食安办正式授予包括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在内的共15个市(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据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于2014年开展。作为试点省份之一,山东省食品安全办联合各食安委成员等部门单位,严格执法监管,着力整治突出问题,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四市均采取多种措施,来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
潍坊市探索用市场思维破解食安难题,趟出了一条“党政综治、部门合治、行业自治、业态整治、社会共治”五治并举的食药安全共治之路。构建起了政府监管有力、社会监督有序、企业诚信有度的食安共治格局。
历时三年的“国家食安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入国家层面公示评议阶段,经过综合评议、社会公示、明查暗访等环节。创城三年来,潍坊市食药安全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攀升。创建工作在国家和省组织的历次评估检查中均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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