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日讯(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王光发 蔡琛) 2017年5月24日,烟台市森林公安局昆嵛山林区派出所收到匿名群众拍摄内容为两人扛树下山的图片举报,疑为盗伐林木的违法行为。
经查,曲某某今年3月听朋友说刺榆和鼠李木(俗称欧梨木)可以制作手串等工艺品并且现在市面上很火。3月15日,曲某某的大哥曲某主动要求跟随曲某某一起去爬山。爬到一处山顶时曲某某发现刺榆和鼠李木若干棵,激动之余立即用随身携带的手锯砍伐刺榆和鼠李木共6棵,与大哥曲某一人一棵扛下山。此后,曲某某又先后分四次将其余4棵扛下山。
曲某某、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允许、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盗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林木,烟台市森林公安局决定给予曲某某、曲某没收盗伐林木、行政罚款3000元和补植树木60棵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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