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日讯(记者 马媛媛)6月29日上午,在北京举行的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双安双创”授牌仪式上,潍坊市副市长李平代表潍坊市接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授牌。在当天举行的“双安双创”成果展上,潍坊市食安创建工作广受好评,并得到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肯定。据了解,“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潍坊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等荣誉后增添的又一块金字招牌。这标志着潍坊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也站在了新的起点。
仪式上,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张家口市,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共15个市(区)被授予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潍坊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于2014年正式启动,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指示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四有两责”的要求,围绕“破难题、闯路子、探模式、建机制、求实效”,坚持“发挥市场机制、推动社会共治”的“让市场管市场”食药安全治理方向,探索用市场思维破解食安“中国难题”,趟出了一条“党政综治、部门合治、行业自治、业态整治、社会共治”五治并举的食药安全共治之路,构建起了政府监管有力、社会监督有序、企业诚信有度的食安共治格局。
三年磨一剑。创城三年来,潍坊市食药安全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攀升。创建工作在国家和省组织的历次评估检查中均名列前茅。2016年全国人大来潍视察调研时,充分肯定潍坊市的做法,认为潍坊市“食品安全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扎实、务实成效令人信服”、“‘让市场管市场’的脉向定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方向”,并指示潍坊“要继续引领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新风尚”。2017年4月,历时三年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入国家层面公示评议阶段,经过综合评议、社会公示、明查暗访三个环节,潍坊市以优异成绩进入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有关问题反映,第三方机构暗访督导期间未发现问题,综合评议委员会26名专家、3名消费者代表全部投票赞成将潍坊市列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议名单”。6月29日,潍坊市正式被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尚属首次,无经验可借鉴。然而,潍坊从创城初始就选择站在高起点上,创建工作提升了食品安全水平,也极大地推动了城市治理,得到百姓普遍拥护。“拿到的这块牌子,既是对我们过去几年工作的肯定和激励,也是必须站在新起点上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压力和动力,更是我们必须时刻为党和人民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责任。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对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和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确保创建激情不减、工作力度更大、工作干劲更足,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潍坊市副市长李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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