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日讯(记者 刘震) 胶州一合作社占用农田建钢构大棚,执法人员发现后,前后8次上门劝说,合作社的负责人终于同意拆掉违建。7月2日,占地的大棚被拆除。
2015年,为了存放农机,胶东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刘某就搭起了钢结构棚,随着农机体积越来越大,所需空间也变大,刘某便将原有钢结构棚扩建,但扩建的钢结构棚建于基本农田上,被胶东综合执法中队的队员们在巡查时发现。
“这块地是我自己买的,我盖个钢结构棚怎么就违法了?而且我盖这个是为了存放农机,又不是要骗什么国家补偿!”5月10日,面对执法人员的第一次询问,刘某非常激动地向执法队员们解释着。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胶东综合执法中队副队长张家良不断进行劝解。“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张家良说,即便土地是自己买的,但也不能在上面建设钢结构大棚。
面对张家良的解释,刘某十分不理解,并对抗执法。就这样,张家良每隔几天就上门劝说,前前后后找了刘某8次,也最终让刘某松了口。“说实话,一开始我对这些执法人员没什么好印象,但是张队长用行动改变了我的看法。”刘某说,为了劝他自行拆除,张家良的耐心劝说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7月2日,刘某自行拆除违建的钢结构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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