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来回要于终钱,年多么这骗被”
定陶区法院审结一长达十年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7年07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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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7月17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何启桥 陈宇) 近日,定陶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被告单位菏泽某有限公司、被告人贾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判处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刑罚同时,挽回了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来,去年9月,检察机关指控菏泽某有限公司、贾某在公司经营期间,以承诺高额利息的手段,吸揽社会公众的存款达2400余万元,涉及群众250余人,定陶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收到案件以后,了解到该案从起初到受理,前后将近10年时间,在此期间多次发生群体上访事件。
  此案审理可能涉及社会的稳定,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再次出现群体上访事件。定陶区法院遂指定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刑庭副庭长刘敏峰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并由刑庭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
  刘敏峰接受该案后,在手头上还有许多其他案件迫在眉睫的情况下,利用休息时间将这起非法集资案件的卷宗材料阅卷,每天下班后吃完晚餐再回到法院拿出2个小时阅卷,阅卷的过程持续了整整二个月,只是阅卷笔录就写了整整两沓稿纸。
  他细心记录了每一名集资参与人的姓名、家庭住址、集资金额、预付利息、已还款金额以及最后的应还款金额。但是最大的困难在于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是否自愿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损失或者是否有能力退赔。
  刘敏峰及合议庭成员张毅和庭长牛光英多次探讨,分析研判,制定审判方案,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争取集资参与人理解和支持,刘敏峰主持了集资参与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在会议上听取了部分集资参与人意见,向他们宣讲相关法律政策和合议庭下一步工作打算,逐一核对所欠集资数额,对情绪激动的集资参与人逐一讲解。
  正因为庭前会议工作到位,使庭审得以顺利进行。案件不能一判了之,争取在判决之前将剩余集资款到位,给群众一个圆满交代,是刘敏峰及全庭同志心之所重,通过多方面给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亲属做工作,被告人亲属表示配合法院工作,积极筹集款项,一次性将剩余集资款400余万元存入法院账户,集资款到位了,案件顺利审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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