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入学需提供近6个月水电费单据?
教育部门称情况特殊将作进一步研究
2017年08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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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9日讯(记者 路龙帅) 8月9日,多位家住齐河县昌奥国际小区的业主拨打热线反映称,其小区被划分到齐河县第三实验小学学区,但报名时却被告知需要提供近6个月的水电费单据,否则无法报名。学校则称,划分的学区房需达到入住条件方可报名。
  小区业主张先生前期在昌奥国际小区购买一套住房,并于今年6月份进行交房,近期准备装修。由于小区被划分到第三实验小学学区,且其儿子已经达到入学年龄,按要求准备10日去学校报名。但到学校咨询时被告知,报名需提供近6个月的水电费单据。这让张先生十分不解。“交房才一个多月,怎么提供6个月的水电费单据呢?”张先生说,其他条件都具备,唯独不能提供这份费用清单,且学校告知手续不全则不能报名。
  张先生告诉记者,在其小区像他们家一样于今年6月分刚交房的业主有几十户,而且不少业主的孩子都达到入学年龄。无此单据,那么这部分学生该如何入学呢?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学校。
  “提供单据主要是证明已达到入住条件。”齐河县第三实验小学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按照县教育局规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购买住房且达到入住条件的适龄儿童方可报名,达不到入条件的则不予接收。
  对此,记者联系到齐河县教育局。在县教育局,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该局普教科的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齐河县二○一七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中明确规定在学区内购房并入住的适龄儿童才方可报名入学。“达到入住条件的孩子也可报名。”该负责人说,学校后期会进行走访,对此进行核实。
  而关于昌奥国际小区适龄儿童的入学问题。该负责人解释称,由于小区比较特殊,交房时间较短,入住条件不好界定。学校将对该小区报名学生进行统计,根据教育资源及报名情况,再进行下一步研究。“尽量满足更符合条件的孩子入学。”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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