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网络发布虚假信息
牡丹警方依法对他们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
2017年10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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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15日讯(记者 赵念东) 近日,在菏泽东方红大街某歌城附近,两名中年女子因倒车问题发生口角打架。警方对此及时进行了处理,双方和解。而两名围观男子为了吸引网民关注,获得更多的粉丝,虚构事实,将拍摄两妇女打架的视频上传至“快手”直播平台,造成恶劣影响。目前,两男子已被牡丹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日前,齐鲁晚报记者从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了解到,2017年10月1日23时53分,在东方红大街某歌城附近,两名中年妇女因倒车问题发生口角打架。10月2日,经牡丹分局市中派出所批评教育,打架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行达成和解协议,互不追究责任,各看各病。
  然而,当时事发现场围观者钱某、季某为了吸引网民关注,获得更多的粉丝,虚构事实,在10月2日,将他们围观东方红大街普通打架案件时拍摄的视频,起名“步行街打死人了”、“菏泽牡丹区步行街打死人了”这样的题目上传“快手”直播平台,很快上了同城热门首页,点击量21.6万,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10月10日和10月11日,牡丹警方依法传唤钱某、季某,两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牡丹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分别给予钱某、季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第3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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