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12日讯(记者 孙玉唐 通讯员 龚伟) 12日,泰山景区交警大队在环山路上查到了一辆闯禁区的货车,在一番盘问之下,发现驾驶员还存在使用伪造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等问题,交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12日下午3点30分左右,泰山景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环山路与普照寺路口附近巡逻时,发现了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悬挂聊城牌照的货车。由于此处为景区附近,不允许未办理通行证的货车行驶,交警遂拦截了该车辆进行检查。出示驾驶证时,执勤民警发现该驾驶证的字体粗糙,经进一步检查,发现系伪造的驾驶证,当民警要求此人出示身份证时,发现身份证也是伪造的。面对民警的询问,该驾驶员方才说出真相。
原来,该驾驶员分期付款买了一辆货车,但只有C1驾驶证,在参加增驾考试时,只通过了科目一,科目二没有通过。眼看还款压力较大,便铤而走险,从网上花了1600元,购买了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和身份证三张假证件。此次经过泰安,是因为前一天晚上送栗子,第二天还要再去临沂,没想到在这里被查获,此时已经悔之晚矣。
对此,民警对该驾驶员使用伪造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对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处罚;对闯禁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共计罚款4200元,记27分。目前,驾驶员因伪造身份证已被移交辖区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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