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悬挂人防制式标牌,工程通不过验收
烟台新建人防工程将统一悬挂制式标牌
2017年10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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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8日讯(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程元谦)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方便人民群众对人防工程的直观识别,宣传普及人防工程相关知识,提高战时平战转换效能,确保疏散掩蔽高效有序,烟台市人防办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在近日下发了《关于统一悬挂人防工程制式标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烟台市人防工程制式标牌制作及悬挂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通知》明确提出烟台市范围自2017年9月1日起,所有新建人防工程必须悬挂人防制式标牌,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一项必要条件。《规范》内容详实,独具烟台人防特色,是对《通知》更好落实的有效辅助。《通知》《规范》具体实施及贯彻问题由烟台市防办委托人防执法质监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为将该工作有效落实推进,烟台市防办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在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培训班中创新思路,将培训对象扩大到除县市区防办以外的设计、审图、监理、防护防化设备等中介单位,明确了各单位在该项工作中的环节衔接及具体责任,真正做到环环相扣,使建设单位将该项工作列入工程建设重要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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