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冠县交警大队查获并处罚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员郝XX被处行政拘留三日并已执行。
经查,郝XX驾驶小型汽车到冠县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因为无证驾驶使用其它车辆号牌(该车号牌为鲁D175X0被查获时悬挂鲁P3xx48号牌)被冠县大队副大队长刘卫东、民警高树霄等当场查获。经查,郝XX在无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使用其它车辆号牌汽车,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经询问,郝XX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按照相关程序规定,执勤民警依法对郝振涛做出了行政拘留三日,并处1仟元罚款的处罚。郝振涛在被告知以上处罚后,表示服从。对其使用其它机动车辆号牌违法行为冠县交警大队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李猛)
无证驾驶去处理违法
男子被行拘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