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靠法院难以遏制“教科书式老赖”
2017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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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洪举

  河北唐山人赵勇发布的追债文章和视频,连日来持续引发关注。两年前,赵勇父亲遭遇车祸,历经数次手术后成为植物人。肇事司机黄淑芬两年来既未主动承担医疗费也没有真诚道歉。直至法院判决下达,黄淑芬仍然拒绝赔偿各项损失85万余元。26日,记者了解到,唐山市中级法院已冻结黄淑芬的佣金,查封其名下相关资产,并对黄淑芬拘留15日,还将其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月27日《北京青年报》)
  此事曝光后,这位网友口中的“教科书式老赖”被拘留15天,并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但此事件也凸显出,在各种纠纷多发的背景下,执行难现象亟待重视。
  众所周知,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很多受害人在求告无门后,不得不通过诉讼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他们将最大的希望寄托在法院对生效判决的执行和对老赖的惩戒上。如果欠账可以不还且受不到任何惩戒,法律就会沦为一纸空文。
  然而必须引起重视的是,虽然近年来人民法院的执行力度不断加强,但依然难以根治老赖现象。主要在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之间交往及交易增多,纠纷随之而来,加之人们的出行和流动成本更低,逃避责任的机会更多。而很多法院的执行措施过于传统,手段不强,权限不大,力度不够,在老赖的“花样”赖账手法前有些相形见绌,让一些老赖长期逍遥法外。
  虽然目前可以通过网络查控老赖银行账户,但精准度和接入该网络的金融机构有限。一些案件需要执行法官逐一到各银行查询、冻结,还需要到处寻找被执行人,要想精准地查控到挖空心思逃避责任的老赖及其资产无异于大海捞针。这就导致胜诉当事人的权益长时间得不到维护,耍赖很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也就是说,传统手段已不能有效制裁精于算计、投机取巧的老赖。必须根据科技发展及时代进步适时采取更先进、更强硬、覆盖面更广的手段。如授权法院通过网络即时查控老赖的存款、股票、房产、车辆等各种财产,而无需到处奔波到各个部门查询。如各个职能部门及企业应配合法院对老赖在出行、旅游、晋升、高消费等方面进行全面限制……
  恶意规避执行是最大的不诚信,惩戒老赖绝非法院一家之事。必须授予法院更大的查控老赖及财产的权限;必须破除部门间利益掣肘,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信息共享。以此构建国家层面的惩戒体系,全方位、全领域限制老赖的衣食住行,让其时时刻刻受到监控和约束。如果将来能够实现执行法官鼠标一点,老赖的各种财产就能被查控,行踪被锁定的理想,受害人遭殃,老赖逍遥的尴尬局面将彻底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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