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并限制女友人身自由
19岁小伙被边防派出所拘留
2017年11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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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徐艳) 与16岁的女友一起来日照打工,但因赚钱少,就让女友去KTV陪别人唱歌喝酒挣钱,甚至想让女友“出台”,在遭到女友反对后,竟多次出手殴打,甚至限制女友人身自由。近日,石臼边防派出所对殴打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做出处罚,马某被处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1000元。
  据处理案件的边防民警介绍,11月8日,潍坊寿光市民李先生一行来到派出所,称自己16岁的女儿失踪,怀疑在日照被人限制人身自由。
  民警询问得知,李先生16岁的女儿小珍在今年7月时,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一名姓马的男子,随后两人越聊越熟。8月份,马某从诸城到寿光找小珍玩,两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今年10月31日,马某便带着小珍来到日照。从那之后,小珍便与家里失去了联系。最近,小珍父亲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微信消息,称自己是小珍,现在日照石臼某小区内,并且被马某限制了自由。心急如焚的李先生赶紧跟家人一起来到日照,并想求助民警找到女儿。
  了解到情况后,民警立即来到小珍所说的小区,并很快找到了小珍。然后,根据小珍提供的信息,找到了在日照海滨二路某KTV当服务员的马某。
  根据审讯得知,马某和小珍以及另外两男两女来到日照后,先是玩了两天。苦于没有经济来源,马某便找了一份在KTV当服务员的工作,没几天,马某便要求小珍也一起去KTV上班,小珍也同意了。
  后来,因为觉得来钱太慢,马某便想让小珍去有偿陪侍,并多次暗示小珍“出台”,甚至扬言让其“三天内挣到1000块,否则就等着”。在遭到小珍的反对后,马某先后三次对小珍进行了殴打,并且摔坏了小珍的手机,将她限制在自己租住的出租房内。
  马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马某殴打他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20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另外,对于海滨二路某KTV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对其作出停业整顿三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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