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宋年升 董汗青) “醉酒驾驶”、“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可以说违反哪一条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知法犯法、无视法律,罔顾道路交通安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近日,交警日照港大队在冬季夜查酒驾整治中就查获了这样一位大胆的驾驶员。
11月23日20时40分许,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天津路与海滨四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在距离执勤民警大约100米时,突然停了下来并试图掉头。执勤民警随即对该车进行了拦截,对方一打开车门,民警就闻到了浓烈的酒气。
经过吹气检测,驾驶人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25.3mg/100ml,超出醉酒驾驶标准两倍还多,属于醉酒驾驶。随后,执勤民警要求李某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发现该车检验合格标志最近的年限2011年,民警立即通过指挥中心进行网上查询比对,发现该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遂对该车进行扣留,并对驾驶员抽血取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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