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额大不等于垄断
2017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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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IT时评人方兴东又反垄断了。这么多年来,他的名字一直和反对大企业“垄断”联系在一起。2010年,方兴东在《中国互联网垄断调查研究报告》中,揭示了中国互联网垄断的主要领域以及稳定性垄断、寡头垄断这两大特征,认为中国互联网垄断“比较集中分布在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电子商务等三大领域,分别出现了以腾讯、百度和阿里巴巴为首的、稳定的寡头垄断”。
  不难发现,方兴东认定的垄断非常简单,那就是谁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谁就是垄断,BAT占据了国内相关领域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因此他们就是“稳定的寡头垄断”。
  如果熟悉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史,我们就会发现,到目前为止,中国的互联网并不存在一个真正的能够遏制竞争对手进入的“垄断者”。相反,中国互联网还诞生了很多在世界上具有影响力的公司,而这些新兴公司之所以能崭露头角,和BAT们的帮助有显著的关系。从这个意义而言,BAT不仅没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同时还扶持了一大批后进者,消费者也从中获得了更多的好处。到目前为止,全世界估值最高的“独角兽”有近一半诞生在中国,如果BAT真的玩“垄断”,那就不可能有这么多“独角兽”成群结队出现。
  事实上,方兴东重点批评的“二选一”远没有这么简单。根据不同情形给予不同的待遇,无论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还是在商业道德上,都是正常的行为。
  只有当商家在这个平台有一个合理期待之后,平台突然说如果不跟我签独家协议就停止合作,才会有所谓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发生。因为这破坏了商家的合理预期,干预了它的正常经营,这时候就超越了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大平台做有问题,小平台这么去做也会受到法律上的否定评价。(摘自人民网,作者傅蔚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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