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烟台将形成完善的“15—20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
幸福区片规划建设1-2处影剧院
2017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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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梁莹莹 通讯员 朱志明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记者从烟台市文广新局了解到,烟台近日出台的《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形成完善的“15—20分钟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圈”。
  适时启动烟台图书馆二期工程,建设24小时自助图书馆
  《规划》提到,实施《烟台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市区重点建设和完善一批能够体现烟台市特色、与全国文明城市地位相称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市级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博物馆、大剧院等设施继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适时启动烟台图书馆二期工程,建设24小时自助图书馆。全市人均占有公共图书馆藏书1.2册以上,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6册以上,人均到馆0.6次以上。规划建设烟台市少儿美术馆,在幸福区片等人口密集区域,规划建设1-2处影剧院,解决该区域文化设施薄弱的问题。
  加快推进龙口市、蓬莱市、招远市等县市文化中心建设,形成一批现代化、高标准的文化设施综合体,增强县域文化设施的承载力,提升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所有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通过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等措施,强化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功能,所有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行政村和社区建设集宣传教育、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室内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文体小广场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开展文化精准扶贫,扶持贫困村建设综合性文化活动室,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实现文化惠民
  完善艺术表演团体下乡演出、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补充更新政策,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计划,一村一月免费观看一场数字电影,其中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市县两级文化馆、图书馆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6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5场以上,流动展览12场以上。开展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规划》还提出,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抓好烟台大剧院“院线+公益+社会经营”“三位一体”运营模式,适当提升公益演出和社会经营场次,繁荣烟台演出市场。优化市区剧院设施的布局与运营,引导鼓励烟台广电大剧院、莱山胶东剧院、牟平大剧院、福山剧院、市府礼堂等采取灵活多样运营模式,实现差异化发展,实现文化惠民。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
每村每年至少放映12场公益电影,逐年增长放映补贴资金
  深化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抓好烟台文化艺术季、烟台市专业艺术院团演出季等文化惠民品牌,实施“烟台美术博物馆优+计划”百堂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群众文化满意度和获得感。构建艺术创作支持体系,创新艺术创作生产机制,不断激发艺术创作活力。通过建立创作项目库,发布年度创作选题,采用项目制、委托、签约等方式,吸引全国知名艺术家、创作者参与艺术创作。成立烟台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领导小组,建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全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确保每村每年至少放映12场公益电影,不断完善农村公益电影标准化工作,逐年增长放映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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