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社团”曝光之后更需治理
2018年0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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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王学钧
  近日,民政部公布最新一批“山寨社团”名单。这些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179个“社团”,虽大都直接带有中字头,但都未在民政部门办理过合法登记手续,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为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力证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的同时,还通过官方网站、举报信箱、传真电话等渠道,面向社会征集相关线索。
  作为全国性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对未经登记的中字头“山寨社团”进行曝光乃理所当然。按照我国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部门为民政部。某些带中字头的所谓社团没有在民政部完成必要的登记手续,即便已征得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也已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更何况,这些“社团”不仅大都不具备成立社团的必要条件,而且,几乎无一例外地违反“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法律规定,大肆以社会团体之名行非法敛财之实。
  多年以来,面对“山寨社团”的野蛮生长,民政部一直在登记管理上持续用力——年年分批次不间断地公布“山寨社团”进行曝光。最近两年,每年被曝光的带中字头的“山寨社团”都数以千计。曝光既是对“山寨社团”的严厉警告,又是对相关公众的必要提醒,其工作价值毋庸置疑。不过,对“山寨社团”治理而言,仅有曝光远远不够。只要最终付出的违法成本不足够大,强烈的逐利冲动之下,“山寨社团”就会层出不穷绵延不绝。风头过后,就会换个马甲卷土重来。即便上了民政部的曝光名单,也不过是暂时有失颜面、有所收敛,风头过后,就会换个马甲卷土重来。
  显而易见,“山寨社团”急需系统性治理。当下,至少需要尽快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力。其一,以及时高效的部门联动强化对“山寨社团”的惩戒力度。民政部门的职能单薄,即便握有“山寨社团”违法活动的线索,若无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及时而充分地介入,也难以对“山寨社团”实施比曝光更凌厉更深入的打击。其二,以严格细致的问责瓦解“山寨社团”的支持系统。为了包装形象、操作活动,“山寨社团”往往要千方百计拉来某些知名人士为自己站台,甚至直接通过“挂靠”让某些权威单位为自己背书。无论是否知情,是否出于自觉,这些知名人士与权威单位客观上都成了“山寨社团”的“资源”与“同谋”。在很大程度上,对“下水”单位与个人严厉追责,问责到人,惩处到位,其实就是对“山寨社团”釜底抽薪。其三,以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对“山寨社团”信用留痕,并实施全覆盖的联合惩戒。
  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要做好这一点,必须明确对“山寨社团”说不。只有这样,社会组织的发育才会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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