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退休人员社保待遇领取资格开始认证啦!
特方便!用手机“刷脸”即可完成
2018年02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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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喜领养老金(资料图)。
     本报济宁2月7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衣媛 刘晓彤) 7日,2018年度济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开始认证。值得注意的是,从今年开始,符合条件的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济宁人社通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系统”进行比对认证。
  资格认证工作事关退休人员能否领取待遇。根据规定,在济宁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企业、灵活就业、个体缴费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和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领取人员,均纳入2018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范围。
  对本地居住退休人员在社区认证、委托认证、上门认证等常态认证方式的基础上,严把待遇领取入口关,认真落实社保待遇领取责任联系人制度。自今年起,全市重点推行通过“济宁人社通手机APP人脸识别认证系统”开展认证工作,需要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打开手机软件,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将社保卡照片信息与待认证离退休人员进行头像比对,从而确定认证结果。
  对于暂时不能实现手机自助认证的异地居住人员,仍按市社保局要求执行,即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将本区域居住在省外、市外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有关数据信息进行采集整理,重点做好异地居住人员基本信息的变更、死亡人员剔除、退休人员新增等信息数据的梳理,利用部级“异地退管系统”开展认证工作。
  另外,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认证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及时办理待遇暂停手续;经审核、确认符合继续领取资格的,按规定及时恢复并补发相关待遇;对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入刑后继续领取社保待遇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社保基金的,限期责令退回;对拒不退回的,依据《社会保险法》、《刑法》和人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等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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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理领取手续 需留近亲属信息
  今年起济宁将建立社保待遇领取责任联系人制度。
  在济宁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社保待遇的各类人员,在办理首次领取社保待遇手续时,须自行确定一名责任联系人。联系人原则上由社保待遇领取人本人在其近亲属范围内确定,一般指子女、配偶、兄弟姐妹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或其他委托人员等。
  对之前已采集指纹、头像信息的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可以利用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渠道,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责任联系人信息。2018年之后办理社保待遇领取手续未按规定提供责任联系人信息的,视为系统信息资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须及时暂停社保待遇的发放;待相关信息符合要求后,及时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社保待遇。
   本报记者 贾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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