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私家车年检,不妨先试点
2018年03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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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王学钧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安顺市长陈训华,针对私家车年检问题向大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取消七座以下私家车年检的建议。建议内容一经报道,就在舆论场上引发热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私家车保有量的剧增,七座以下私家车年检早已成为一个关乎千家万户利益的重要议题。与此同时,人们对私家车年检的诟病似乎越来越多、越来越强烈。每年一次,车检周期过短,频次过高,私家车主们不胜其烦;在一些地方,车检形式主义严重,沦为过关收费的“走过场”;在不少地方,私家车年检与交通违法记录处理进行“捆绑”,不仅缺乏执法的正当性,客观上也给车主们带来“额外”的麻烦。针对这样的民生“痛点”,人大代表明确表达自己的主张,这样的建议被点赞其实是一件在情理之中的事。
  明确主张的背后是以理服人的诉求。这份建议中,陈代表努力将自己的主张建基于一种不容忽视的基本事实之上——机动车都是经过严格的出厂检验以后才流入市场的,包括对汽车的安全性能等都作了严格的检测。大多数私家车车主,都会考虑自身及家人朋友的安全,不但常做汽车保养,且稍有问题都会自行修理,不会等到该年检的时候才去理会这些安全隐患。这样的陈述或许显得过于概括,其所陈述的内容却早已是不争的事实。
  私家车年检推行之初,无论是从汽车质量方面来看,还是从车主安全意识方面来说,强制性安全检测都有一定的必要性。也正是基于这种考量,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赋予私家车年检以法定形式。如今十几年过去了,强制性年检制度出台时所面对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强制性年检的“基础”已在很大程度上被消解。也正因如此,早在几年前就已有人提出取消7座以下私家车年检的动议——2014年和2016年,全国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施杰就曾向大会提交与陈训华建议内容相似的提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就说过,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从这个角度来看,及时回应民生关切,重估私家车年检的制度价值,及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对现有制度设计的改进建议,不仅是履职代表的职责所在,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代表履职的态度与水准。
  面对变化了的现实,对现有制度进行及时到位的评估与变革乃理所当然。也许,陈训华代表的建议尚有值得商榷与完善之处,相关制度的取消与改变还需要做大量审慎而细致的工作,但无论如何,这种建议的提出以及这一建议本身的价值是不容忽视的。取消七座以下私家车年检,不妨先在一些地方试行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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