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日照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开发区先行试点,年底将在全市逐步铺开
2018年03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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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1日讯(记者 隋忠伟) 3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日照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记者了解到,2018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将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原先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日照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早在两年前,上海浦东新区便率先开展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率先开展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了市场准入领域的“先照后证”,也就是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需要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
  他说,“目前在开发区进行试点,年底将在全市逐步铺开。”据介绍,“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所谓“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山东省政府批复回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监管机制。对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等事项,要逐项研究细化并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妥善处理好“证照分离”与“多证合一”、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等改革举措的关系,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衔接连贯有序。
  同时,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将改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建立机构编制、工商、法制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推动改革顺利进行,确保按时完成试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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