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我行我素并非不懂法
2018年05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吴元中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5月17日上午,最高法院新闻局、执行局与山东省高级法院联合举办今年第一期“决战执行难”全媒体直播活动,对济南、淄博、德州等地法院一批执行案件、部分实施拘留案件和有关执行活动现场进行全媒体直播,1800多万名网友在线收看。截至当日14时,共拘留17人,拘传7人,执结案件28件,达成和解协议案件11件,执行到位款220多万元,强制腾房3处,强制清理厂房1处。
  随着“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日益临近,各地法院在不辞辛苦地查询可供执行财产、把“老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出国、乘飞机和其他相关高消费受限的基础上,纷纷对“老赖”“亮剑”,注意使其直接尝受苦果,直接感受法律的严肃性。
  应当说,这才是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所以“老赖”成风、“执行难”成为一个普遍性问题并长期难以解决,并不是“老赖”不懂法、法律意识淡漠,主要在于法律与生效裁判失去威慑力。“执行难”不是出现在人们法律意识更低的时候,而是在法律体系越来越健全、法治进程日渐深入和人们的法律意识空前提高的近一二十年才凸显出来,也说明不是法律意识差的问题。
  面对执行人员苦口婆心的法律宣传,“老赖”就是我行我素、不为所动,恰恰是太了解法律以至知道了法律短板。也确实,自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追诉权不再归属法院,该罪变得极难启动,很大程度上成了纸老虎。
  不仅如此,因“拒执罪”难以启动,司法拘留就成了对付“老赖”的最严厉手段,但一些“老赖”并不把最多十五天的拘留当回事,且因拘留次数的限制,一旦拘留后老赖仍然不履行义务,就更对其没辙,使其更无所顾忌。而连判决都会成为法律白条,进行罚款处罚岂不是更会成空?“拒执罪”启动难带来的是一系列处罚措施难以适用。
  “如果违法而不受惩罚,包括法律在内的决议或命令事实上不过是劝告或建议而已。”法律与判决就会失去法律性质,被执行人是不会将其当回事的。没有有效惩罚做后盾,执行人员只得一遍遍说服教育、疲于查询可供执行财产,并陷于与被执行人隐匿财产“做斗争”的泥潭中不能自拔,原本庄严的执行活动势必失去权威,变得与民间讨债无异。
  从而,一方面为了案件得以执结,不得不劝双方和解,不仅让“老赖”牵着鼻子走,且因长期执行不了使申请人对判决义务得以严格执行失去期待,不得不作出让步,使“老赖”因对抗执行而沾光、获利;另一方面,没有有效惩罚做后盾,不仅使部分人对执行活动不以为然,还会助长对抗乃至挑衅之风。
  人们都是权衡利弊、根据现实的利害算计行事,关注的是社会实际中的法律而不是纸上的法律。也只有追本溯源,找出执行难的根源,通过有效惩罚切实维护生效裁判和执行活动的权威,才会使人慑于对抗后果不做对抗之事,也才因为被执行人尽可能主动履行判决义务而最大限度提高执行效率和判决履行率,并使执行人员从一遍遍地查询执行财产的泥潭中解脱出来。(作者为法律工作者)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