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集中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严查无明码标价、欺客宰客行为
2015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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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1日讯(记者 于鹏飞) 记者从莱芜市旅游局获悉,针对近期个别地方出现的旅游市场乱象,坚持问题导向,为进一步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莱芜市旅游局15日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决定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活动。
  《通知》中提到,通过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尽快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各种违法行为反弹,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为广大游客提供合法权益的保障,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优良环境保障。
  本次整治行动,将重点检查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及其引发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旅行社及分支机构违规超范围经营出境游或赴台旅游业务、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旅行社发布非法、虚假旅游广告蒙骗旅游消费者的行为;旅行社不签订旅游合同、不履行旅游合同等合同违法侵权行为。旅游星级饭店、星级餐馆客房、餐厅环境卫生不达标,无明码标价,欺客宰客,服务质量差等问题。A级景区经营秩序混乱、服务质量差,通过增加另行付费项目、捆绑销售等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导游人员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擅自增减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中止导游活动,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旅游购物场所及旅游纪念品市场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诱骗游客消费,向旅行社、导游人员支付高额回扣等违法行为。
  按照《通知》要求,莱芜各区旅游局要围绕工作重点安排,突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督促检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发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各旅游企业要严格对照检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专项整治期间,省旅游局也将在全省开展专项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将逐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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