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老人每年净增万余人
2015年10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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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0月21日讯(记者 贾晓雪) 21日,记者从枣庄市老龄办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枣庄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56.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8%,并且以年均3.5%的速度持续递增。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8.6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2%;居住农村的老年人口达44.9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79.8%,高出全国近20个百分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老年人口数量大幅增加,近3年来,枣庄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净增1万余人。全市人口老龄问题日趋复杂,高龄老年人数持续增多,老年人家庭空巢化进程加快,农村老年人口比重大。同时,据介绍,枣庄市经济发展水平还相对落后,城乡差别依然较大,急剧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将直接导致社会供养系数上升,家庭养老压力加大,社会负担加重,将给养老保障、卫生保健、养老服务、敬老道德建设带来严峻的考验,增加了老年人平等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难度。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老年人口比重的增加,人口老龄化问题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所带来的影响越来越凸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老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加大对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力度,市政府连续8年将“老年人关爱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内容。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
 延伸阅读 
社会养老保障 制度进一步完善
  近年,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各项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老年优待标准逐步提高。全市建立了普惠制高龄补贴发放制度和低保老年人增发高龄补贴制度;降低了老年人乘坐公交车和游览旅游景点免费年龄;减免老年人参加医保个人需缴纳的费用;老年人优先享受贫困救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社会救助,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收或减收诉讼费、律师服务费、公证费等。实施了老年公寓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1.8万余张,提前实现“十二五”规划的任务目标。新建、改建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0处、农村幸福院78处、升级改造镇(街)敬老院30处,对新建、扩建养老服务机构按每张床位7500元给予专项补助,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十一五”同期相比,实现了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的“从无到有”。此外,各镇街还定期组织举办老年人广场舞大赛、老年人文艺汇演等文体活动,极大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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