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人让座体现社会文明程度
2016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冯波

  近日,晚报一则“老人给她让座,她却占座给别人”的报道再一次刺痛了公众的神经,引发了舆论的热议。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颤巍巍站在公交车上,长达40分钟都无人让座;另一辆公交车上,一位好心的老太太看到一位抱孩子的妇女站立艰难,于心不忍之下起身让座,可后来老人尴尬地发现,即使有了空座,被让座的妇女也不愿意让她坐,而是占座给自己的熟人。这两件事,不禁让人心寒。 
  其实,公交车上为老人让座,本就应该成为全体市民一种十分自然的生活习惯;更是个人美德的良好体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既是儒家的治世理想,也是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与美德。当公交车上你的身边颤颤巍巍地站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你是否会想到自己的父母或家中亲人?当自己的亲人遭遇到如此尴尬的情形时,你是否会为人们的冷漠而哀叹或气愤?当我们韶华已逝皱纹堆叠满鬓风霜时,出门乘车是否也会希望有热心谦恭的年轻人为自己礼让一个亟需的公交车“座位”?如果每一位市民,特别是年轻人,能够真正做到换位思考推己及人,或许上述报道中两位老人遭遇的尴尬与辛酸就不会频频上演。 
  虽然尊老爱幼扶困济弱的传统美德在我们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但当下浮躁的社会中芸芸众生的表现却不能尽如人意。追根溯源,恐怕还是因为我们的教育出现了严重的缺陷与问题。我们的教育从来就不欠缺知识的灌输,从来就不欠缺智力的培养,从来就不欠缺对天才的推崇,而唯独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对孩子们成长为一个“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的教育和培养。很多孩子被宠坏了,一些孩子被教坏了,仅仅是一个给老人“让座”的小问题,就已经演变成一个令人寒心的“道德困境”。如何尽快“脱困”?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以及每一个人都各自承担着不同而无可推卸的责任。
  保有美德的人是可敬的,没有美德的人就违法吗?当然不是!只要你不侵犯别人的权益,不违法乱纪,奉公守法,就算是一个合格的公民。但每一位公民如果在守法的前提下又同时拥有美德,那即是一个较为完美的公民,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也就在其中了,这是每一个市民都应身体力行切实努力的方向。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