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老化烧坏七户电器谁负责
物业:楼房过保修期损失业主承担律师:物业应承担部分责任
2016年05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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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家中电器被烧坏。  本报记者 支倩倩 摄
     5月6日晚11点左右,明水街道办事处福康路新天地小区10号楼突然停电,致使七户业主家的电器被烧坏,经小区物业的相关人员排查,该事故是因小区线路老化造成的。线路老化让七户业主家电器遭殃,应该谁为居民损失“埋单”?

  本报记者 支倩倩
实习生 郭剑      

业主:
七户业主家中
有不同程度的损失

  “早上起来打算给孩子做饭,突然发现油烟机不运转了。”家住新天地小区的崔女士表示,这次突发的停电事故使家里的电器都不好用了,现在电磁炉做不了饭,油烟机不运转,洗衣机也坏了。记者了解到,为了给孩子洗衣服崔女士冒雨把家中的老式洗衣机都搬来了。
  据了解,5月6日23:30左右,新天地小区10号楼2单元突然停电,致使7户业主家的电器被烧坏。“这期间小区断断续续停了四五次电,到现在家里的电器我都不敢正常使用,生怕再把电器烧坏。”该小区业主王女士说,事发后第二天大家向物业反映相关情况。物业工作人员答应先给业主维修电路,做好损失统计,等领导回来再给回复,事情过去十多天,一直没给我们任何消息。
物业:
线路老化烧坏电器
与我们没关系

  17日下午,记者赶到崔女士所住的居民楼。据楼内一位住户介绍,在上次的停电事故中,七家住户蒙受损失,多则上万元,少则几千元。居民家中被烧坏的电器包括电脑、洗衣机、电磁炉、微波炉等。
  根据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找到了新天地小区物业。当日物业办公室内有一位工作人员和多名保安,大家以临时工为由表示对此事不知情,截止到下午6点一直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出现。18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一位姓张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停电主要是由于线路老化造成的,物业已经在第一时间为业主重新检修了一遍电路并恢复正常供电。因楼房已经出了保修期,对于线路老化烧坏业主电器造成的损失都与物业方面没有任何关系,一切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律师:
物业应对业主损失
承担责任

  针对这件事情记者采访了山东浩尚律师事务所郭玲玲律师。她表示,物业在此事件中不能以房屋已过保修期主张抗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有责任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在该案件中,尽管物业承认按时检修电路,但并没有及时通知业主对老化电路进行更换,理应对业主的损失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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