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工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再降10%
“诺和锐”胰岛素每支73元,只需自付8元多
2016年08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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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8月9日讯(记者 周国芳 通讯员 夏天 甘露) 9日,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济南市自2016年8月1日起,职工医保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15%、20%的自付比例,分别下调为5%、10%。同时扩大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增加了90项诊疗项目。
  “我现在一个月得用两支‘诺和锐’胰岛素,一支73块钱,医保报销了以后,我自己一个月花30块钱。今天来拿药,一支药才收了8块多钱,合着以后每个月只花16块多。”患糖尿病多年的济南市民老张说。
  据了解,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分为甲类、乙类,此次自付比例调整主要针对乙类药品。参保人在选用乙类药品时,个人负担相比甲类药品要重一些,这次政策调整统一把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下调了10%。据了解,本次调整是济南市第三次调整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通过近年来的调整,这一比例从40%降低到了目前的水平。
  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时,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再纳入统筹支付,按规定报销。自付比例降低后,“老张们”具体如何省钱?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笔账:“诺和锐”胰岛素每支单价73元,调整后,张先生只需先自付3.65元(73元×5%),剩余的69.35元纳入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报销,报销之外另需自付5元左右,算下来一支“诺和锐”8块多。
  除了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调整外,门诊统筹诊疗项目也有所变化。门诊统筹,是参保人在签约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线以上部分纳入统筹支付范围的保障形式。在门诊统筹签约时,参保人可选择一家市(部队)三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后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记者梳理发现,济南市门诊统筹政策自2014年5月开始实施,当时仅有195种诊疗项目。随着参保人治疗需求的不断提升,济南市社保部门随之扩大诊疗项目范围。2015年4月,新增38种医疗服务项目;2015年7月,济南市调整增加了25种中医适宜技术。今年4月调整增加了72种诊疗项目,这次又增加了90种诊疗项目,达到了400余项。
  “通过动态调整,医保能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门诊治疗需求。”济南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此外,济南市也首次对一次性医用材料的医保支付范围进行调整,增加了145个医用耗材种类,涉及4000多个耗材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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