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工商、公安两部门联合发布“微传销”消费警示
网友邀你交会费,小心传销
2016年08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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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
     本报济宁8月9日讯(记者 李蕊 实习生 梅春菲) 9日上午,济宁市工商局与市公安局联合举办了以“警惕传销陷阱 珍爱家庭幸福”为主题的发布会。现场不仅列数了对传销形式和危害性,还揭露了新型传销的变种。
  在科技日新月异,互联网得到了广泛普及的今天,传销的形式也将传统的“拉人头”、“入门费”、“团体计酬”等形式移植到网络上。传销在网上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宣传性质的,就是在网上开辟专门网站,发布传销信息,诱骗网民上当。这些信息往往以“资本运作”、“购物返利”、“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面目出现。
  还有一种是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就是在互联网(包括微信等移动app)上发展人员,要求购买产品(包括实物、股票、虚拟货币等),然后发展下线获得返利;或者成为网站(微店)会员,点击或推送广告链接,并且要求继续拉人加入或发展下线,所发展的人数越多,获得的报酬就越多,这些就有可能是网络传销骗局。
  对于如何识别传销行为,消协专家表示,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亮点就涉嫌传销。第一点: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取得成为会员(加盟、入股)的资格;第二点: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级(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数量或下线的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凡具备以上特点的,便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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