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销售茅台,却欲占为己有
涉案价值63000元,男子涉嫌诈骗被刑拘
2016年08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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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8月9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马剑飞) 河南省睢县人许某以帮他人销售茅台酒为名,偷偷将300箱茅台酒据为己有,后藏匿,涉案价值63000元。1日,许某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民警捉拿归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4年5月,在河南商丘做生意时,许某认识了推销茅台酒的马某。两人熟识了以后,许某告诉马某称,认识一名叫“五哥”的生意人,专做销售名酒生意,每年卖酒销售额达三四百万,可以帮马某将酒卖出去。  
  听到这个消息,马某高兴不已。经一番商议,马某同意先提供300箱茅台酒,存放在“五哥”的仓库,并且许某先支付25%的货款。2014年8月12日,按照约定,马某将300箱茅台酒如期运到了“五哥”的仓库。但因天色已晚,许某称无法取钱,承诺第二天取了钱后再付款。次日,许某声称有急事需要处理,承诺一个星期内再付给马某25%的货款并打了欠条。
  一个星期很快过去了,马某多次向许某催要货款,许某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连电话也不接了。马某无奈之下只好去找“五哥”。不料,“五哥”告诉马某,他和许某认识不久,连真实名字都不清楚,而且许某早就把那300箱茅台酒拉走了。马某经过四处打听得知,许某给其打的欠条上的签名也是假的。感到上当受骗的马某,赶紧报了警。
  目前,牡丹警方已将许某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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