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一个电瓶,男子被拘5天
2017年0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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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2月22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朱同伟) 男子刘某游手好闲,骑车闲逛“弄钱花”,他窜至一小区楼道盗走一个电动车电瓶卖了130元。22日,因盗窃,刘某被处行政拘留5日。
  20日,市民刘先生发现停在楼道的电动车“电瓶不见了”,涝台边防派出所民警调取了小区监控锁定一男子,视频追踪确认男子出现在张村。经过大量摸排,在张村一小区里,民警发现了男子作案当天骑的那辆电动车。
  蹲守两天,22日,民警抓获了嫌疑男子刘某,刘某对盗窃电瓶一事供认不讳。
  刘某在威海务工,近日手头拮据,便想“弄点零花钱”。2月19日,刘某骑着新买的电动车出去闲逛寻找“猎物”,他优先选择以前工作单位附近的开放式居民小区,因为熟悉那里的情况。
  刘某把自己的电动车停在小区门外,他先步行至附近的垃圾桶附近,捡了一个废弃袋。随后,刘某进楼道搜寻,很快发现了一辆黑色电动车,他迅速抬起电动车车座,抽出电瓶装进废弃袋。
  得手后,刘某小心翼翼抱着装电瓶的废弃袋紧贴居民楼墙边走,走到一栋楼拐角处,将电瓶放在地上,又一路小跑去小区门口骑回自己的电动车,载着“战利品”直奔他的租房。回租房换了件衣服,刘某马不停蹄去修车行卖掉电瓶,卖来的130元钱很快被他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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