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埋“病死猪”事件暴露监管失职
2017年09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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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洪举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向浙江省湖州市转办了反映“三天门附近地下埋有死猪”的实名举报信访件,后该市公安部门对此立案调查,已刑事拘留5名犯罪嫌疑人。中央环保督察组8月30日到现场调查,当场挖出大量就地掩埋的死猪尸体,目前挖出上万头死猪尸体。截至9月8日,3个掩埋点位已全部开挖清理完毕,共挖出残骸及污泥223.51吨。
  一般来说,病死、毒死动物体内很可能含有人畜共患病病原体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必须进行安全处理。为防止病死动物引发疫情,动物防疫法及《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均强调应对病死动物进行焚毁、掩埋等无害化处理。掩埋地应远离学校、居民住宅区、村庄。掩埋前应对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实施焚烧处理。掩埋坑底铺两厘米厚的生石灰,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有效消毒药喷洒消毒。
  然而,当地的处置企业根本没有遵照操作规程,而是大规模、大批量地随意掩埋“病死猪”。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动物防疫法,应受行政处罚,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涉嫌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或者污染环境罪。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此事件的始作俑者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得不引起注意的是,当地监管部门在此事件中也存在渎职失责行为。梳理报道可知,涉事企业偷埋“病死猪”行为可谓明目张胆,毫不掩饰。当地人曾如此描述该场景:“满载着病死猪、瘟甲鱼、牛蛙的农用车驶向大山,流着血的肠子挂在外面,直接往山路上扔”。饱受环境污染之苦的村民曾向市长热线投诉举报,当地环保部门出具了部分土壤和水质合格的检测报告,“病死猪”被挖出的三天前,当地还极力否认此事。
  由此可以推定,当地监管部门并非完全不知道此事,至少多次接到过相关投诉举报。但遗憾的是,其不仅不积极开展调查,反而极力掩饰、包庇、否认此事,甚至用一些检测报告模糊视听。如果不是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此事,这样的盖子可能一直被捂着,极大地损害政府公信。
  当下,逐步完善证据,追究偷埋“病死猪”始作俑者的法律责任是必要动作。但也不能忽视当地执法部门监管失职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理当启动问责程序,查清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包庇违法等行为。这样才能有效维护民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并树立对当地执法部门的信心,敢于投诉举报违法行为,避免在环境治理中再次出现污染环境者知、受害者知、中央环保督察组知,但当地执法部门不知的滑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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