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加收20%水损费引居民不满
物价局:收费不合规,需统一执行阶梯水价
2017年11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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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7日讯(记者 朱迎雪) 近日,家住平原县丽水豪庭小区的业主宋先生拨打热线反映,小区物业征收水费,告知水费需要增加20%的损耗。对此,平原县物价局表示,收取水损费不合规,需统一执行阶梯水价。
  据宋先生介绍,丽水豪庭小区一直由物业代收水费。近期,业主们去物业缴纳费用,收费处张贴告知水费中包含20%的水损费。物业工作人员解释,“水损费”是用来供水管道日常管理维修,宋先生对此不解。费用不应是管道管理者自行承担吗?为何分配到每位业主身上?
  丽水豪庭小区物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小区目前尚未实现水费抄表到户,居民们根据分户表向物业公司缴纳水费,物业公司根据小区总表向自来水公司缴纳小区总水费。由于小区内的水管管道出现漏水等问题,总水表的用水量会大于小区内各分水表用水量的总和,造成水损,这部分损耗需要由住户承担。
  该工作人员称,物业是由业主委员会2015年聘用,这期间一直收取“水损费”,费用在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表明过。供水公司规定自来水费为2.9元/立方米,小区按照3.48元/立方米收取,其中包含20%的水损费。
  7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平原县供水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对物业收取水损费并不知情,更未委托收取水损耗费用。同时,若业主按照规定的阶梯水价缴费,需向公司申请抄表到户,实行一户一表,经业主全部同意后,公司实地考察估算改造一户一表费用,相关费用需由业主自行承担。
  平原县物价局价格科工作人员对此表示,丽水豪庭物业收取业主“水损费”不合规,水费收取需按照《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的通知》统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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